行业是指从事国民经济中同性质的生产或其他经济社会活动的经营单位和个体等构成的组织结构体系,如林业、汽车业、银行业和房地产业等。
行业与产业有差别,构成产业一般具有三个特点:规模性、职业化、社会功能性。
行业分析是对上市公司进行分析的前提,也是连接宏观经济分析和上市公司分析的桥梁,是基本分析的重要环节。行业分析和公司分析是相辅相成的。
(一)道·琼斯分类法道·琼斯分类法是在19世纪末为选取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代表性的股票而对各公司进行的分类,是证券指数统计中最常用的分类法之一。
在道·琼斯指数中,工业类股票取自工业部门的30家公司,包括采掘业、制造业和商业;运输业类股票取自20家交通运输业公司,包括航空、铁路、汽车运输与航运业;公用事业类股票取自6家公用事业公司,主要包括电话公司、煤气公司和电力公司等。
1985年,我国国家统计局明确划分三大产业:第一产业:农业;第二产业:工业和建筑;第三产业:其他。
2002年,我国推出《国民经济行业的分类标准(GB/T4754--2002)》,新标准共有行业门类20个,行业大类95个,行业中类396个,行业小类913个。
最初上海证交所将上市公司分为五类:工业、商业、地产业、公用事业和综合五类;深圳证交所将上市公司分为六类:工业、商业、地产业、公用事业、金融业和综合六类。
中国证监会2001年4月4日公布《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指引》是以中国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GB/T4754---94)为主要依据,借鉴联合国国际标准产业分类、北美行业分类体系有关内容的基础上制定而成的。
《指引》是一个非强制执行的标准,适用于证券行业内的各有关单位、部门对上市公司分类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及其他相关工作。
《指引》以上市公司营业收入为分类标准,所采用财务数据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当公司的某类业务的营业收入比重大于等于50%时,则将其划入该业务相对应的类别;当公司没有一类业务的营业收入比重大于或等于50%时,如果某类业务的营业收入比重比其他业务收入比重均高出30%,则将该公司放入该业务相对应的行业的类别;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