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中,安徽合肥的经济普查员对经营企业进行摸底登记并进行信息录入。
不久前,国家统计局公布实施了《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以下简称“《分类》”)。《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适用于对“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进行宏观监测和管理,各地区、各部门将依据此分类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监测。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国家统计局局长宁吉喆日前接受中国经济导报、《中国战略新兴产业》记者采访,对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和推进“三新”统计工作的相关问题作出详尽回应。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战略新兴产业》: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的主要意义是什么?将对中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发挥什么样的作用?
宁吉喆:2018年3月7日,习在参加广东代表团审议时指出:“要更加重视发展实体经济,把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材料、海洋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作为重中之重,构筑产业体系新支柱。”强总理在2018年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做大做强新兴产业集群”。党中央、国务院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出了新定位和新目标,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迎来了新的历史发展机遇,将会在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扮演更重要的角色、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2018年11月7日,国家统计局公布了《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这是国家统计局贯彻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
《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明确了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概念、范围、重点产品和服务,是将《“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落到实处的重要举措,是对“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进行宏观监测和管理的重要参考,是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监测的依据。
《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内容涵盖了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十三五”规划的产品和服务,有很好的引领和导向作用,为准确反映“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情况,满足统计上测算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模、结构和速度的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