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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大同小学2021年小学教育辅助工作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二路13号天河软件园凤凰园区三楼C区7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09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采购包1(广州市南沙区大同小学2021年小学教育辅助工作服务采购项目):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分公司投标的,必须持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1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②提供2021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提供2020年年度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信用记录:报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采购网(“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记录名单。(由磋商小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