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开展2021年杭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创优项目资助、中介引才奖励等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根据《关于印发杭州市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实施细则的通知》(杭委人办〔2020〕3号)的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杭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业龙头企业集聚奖励、产业园建园资助、产业园运营补助、创新创优项目资助、品牌发展资助、中介引才奖励、参与重大发展战略资助、供需对接活动补助等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申报对象:入选《财富》世界500强、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服务业500强,总部迁入杭州或在杭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
2.申报程序及材料:符合条件的单位向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门提交申报说明及相关佐证材料;各地人力社保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报市人力社保局。
(1)成功创建国家级、省级产业园的运营主体,向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门提交产业园建园资助申请报告及国家级、省级园区设立的文件依据;
(2)申请创建市级产业园的,运营主体所在地人民向市人力社保局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扶持产业园发展的配套政策、管理制度、入园企业名单等材料。
(1)对人社部、省人社厅同意新设立的国家级、省级产业园,分别给予100万、80万元一次性产业园建园资助。
(2)申请创建市级产业园的,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财政局采用材料审核、实地察看等方式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园区认定为市级产业园,给予50万元一次性建园资助。
1.申报对象:运作管理情况良好且绩效显著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2.申报程序及材料:申报材料经所在地人力社保、财政部门初审后,报市人力社保局。
申报材料:《杭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运营补助申请表》(附件1);园区运营方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机构设立依据复印件;园区上年工作总结;入园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名册、上年业绩及主营业务开展情况。
3.审核程序:市人力社保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园区上年度运营绩效进行考核。对通过产业园运营绩效考核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产业园,分别按最高40万元/年、30万元/年、20万元/年的标准给予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