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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个儿童化妆品监管法规落地 行业集中度将提升

       2021-11-02 1420
    核心提示:  10月8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简称《规定》),这是我国首个专门针对儿童化妆品的监管法规文件。《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司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几年儿童化妆品领域的违法违规问题时有发生,特别是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以儿童玩具、“消字号”产品冒

      10月8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简称《规定》),这是我国首个专门针对儿童化妆品的监管法规文件。《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司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几年儿童化妆品领域的违法违规问题时有发生,特别是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以儿童玩具、“消字号”产品冒充儿童化妆品等问题为儿童的健康成长带来较高风险隐患。今年国家药监局将“强化儿童用妆安全,实施‘护苗’专项行动”列入“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清单,其中制定《规定》是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

      券商认为,化妆品监管逐步趋于严格,将对化妆品企业的研发实力与市场洞察能力提出更高要求,行业集中度会进一步提升。

      《规定》共22条,内容涉及儿童化妆品的定义、标签要求、配方设计原则、安全评估、生产经营要求等。

      根据《规定》,儿童化妆品是指适用于年龄在12岁以下(含12岁)儿童,具有清洁、保湿、爽身、防晒等功效的化妆品。标识“适用于全人群”“全家使用”等词语或者利用商标、图案、谐音、字母、汉语拼音、数字、符号、包装形式等暗示产品使用人群包含儿童的产品,按照儿童化妆品管理。

      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一直以来,儿童化妆品的注册备案管理就严于一般化妆品,一些企业为逃避监管,在其生产的一般化妆品标签上标注暗示性信息,让消费者误以为该产品为儿童化妆品。比较常见的方式就是使用“全人群”“全家使用”等词语,或者利用商标、图案、谐音等误导消费者。《规定》就此做了进一步明确。

      《规定》要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源头治理。明确了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对儿童化妆品的质量安全和功效宣称负责。在产品开发、配方设计、标签使用、安全评估、生产经营、不良反应监测、不合格品处置等方面,对企业提出具体要求。

      《规定》明确,儿童化妆品配方设计应当遵循安全优先原则、功效必需原则、配方极简原则。具体为:应当选用有较长期安全使用历史的化妆品原料,不得使用尚处于监测期的新原料,不允许使用基因技术、纳米技术等新技术制备的原料,如无替代原料必须使用时,应当说明原因,并针对儿童化妆品使用的安全性进行评价;不允许使用以祛斑美白、祛痘、脱毛、除臭、去屑、防脱发、染发、烫发等为目的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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