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北京市地方标准,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外发布的《停车场(库)运营服务规范》,已在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该规范提出,电动汽车泊位不少于10%,燃油车占电动车泊位,停车场可多收停车费。
其中,具备电源条件的既有公共停车场、驻车换乘停车场应按照不低于10%车位比例配建公用充电设施。
公共停车场、驻车换乘停车场按照不低于10%车位比例设置电动汽车泊位,少于10个停车位的小型停车场按照不少于1个专用泊位的原则划定电动汽车专用泊位。
停车场对于占用电动汽车普通泊位的燃油汽车和充电完成后超过一个计时单位仍未驶离的电动汽车,可采取阶梯式价格标准进行收费,单位时间收费最高不超过普通车位当前收费标准的150%。
新的《规范》,对停车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除了硬件方面的提升外,还要求停车管理员要对燃油汽车和有充电需求的电动汽车进行分类停车引导。今年4月、7月,北京市相继出台《电动汽车充电站运营管理规范》《停车场(库)运营服务规范》,但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北京燃油车占用电动汽车泊位的现象仍然存在。
在记者走访的停车场中,大多数停车场都有或多或少的燃油车占用电动汽车泊位现象,导致电动车车主无法充电。
按照《电动汽车充电站运营管理规范》的规定,人工辅助充电的电动汽车充电站内,工作人员应对充电站内停车环境进行管理,避免燃油车占用电动汽车泊位影响正常充电活动。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