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新闻网讯(通讯员严铭记者何莎莎)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宁海分局分批次组织召开排污许可证事中事后管理培训会,领证的300余家企业参加了此次培训。
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明确将排污许可制度作为企业守法、部门执法、社会监督的重要依据,要求排污单位做好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以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同时,对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超标排放污染物等违法排污行为,均提高罚款数额的下限,从之前的10万元提升至目前的20万元。
培训会对已申领到排污许可证后应该做什么进行详细梳理,要求领证企业迅速开展自查,督促企业按时完成上传执行报告,编制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方案。同时,该局还邀请第三方服务机构专家对企业进行平台操作演示,为企业讲解了环境管理台账和执行报告填报流程、注意事项、自行监测相关要求。
目前,我县已基本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共对326家企业核发了排污许可证,对6514家企业进行了登记。下一步,我县将根据省市生态环境部门的要求,狠抓排污许可证质量和排污许可制度执行情况,推动建立以排污许可为主要依据的固定源执法监督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