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贸八大行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为进一步巩固2019年专项整治成效,促进我镇工贸八大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根据《关于印发宜丰县工贸八大行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宜应管发〔2020〕8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深化工贸八大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通过开展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面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工贸企业风险辨识管控能力,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升;全面排查治理工贸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实现工贸行业内危险化学品(煤气、液氨等)、金属冶炼、有限空间作业、粉尘涉爆、重点行业检维修作业等重点环节部位的有效管控,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实现全县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一)工贸八大行业小微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各村(社区)要进一步摸清小微企业具体情况,建立管理台帐,做到“一地一册、一企一档、一隐患一对策”,为专项整治工作打下扎实的基本信息基础;要加强对小微企业的排查检查,重点治理小微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意识不足,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薄弱、安全风险管控缺失,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等突出问题,促进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得到提升,有效减少事故发生。
(二)开展工贸企业内危险化学品(煤气、液氨等)安全专项整治。组织摸清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运输、存储、销售的工贸企业情况,建立监管台账。督促辖区各企业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有关要求,推动相关企业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管理措施、强化安全管理力度,确保涉及危险化学品作业的生产安全。
1.煤气作业重点整治:(1)煤气区域人员较集中的地方,未设置固定式一氧化碳监测报警装置;管道未设置可靠隔离装置和吹扫设施;分配主管上支管引接处,未设置可靠的切断装置;车间内各类燃气管线,在车间入口未设置总管切断阀。(2)建设在居民稠密区,附属设备设施未按防火防爆要求配置防爆型设备,未设置防雷装置。(3)未按规定开展作业。进入煤气区域作业时,作业人员要携带便携式报警仪,使用防爆工(器)具,禁止用铁质器具敲打管线、法兰等。带煤气作业时,如抽堵盲板、煤气设施内检修、内外动火等,要办理作业许可证,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作业人员要佩戴空气呼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