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消费中心城市这篇文章,要在服务型消费上、消费环境上、消费体制机制创新上做大、做实、做细、做深。
继上海、北京、广州、天津、重庆5座城市被列入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名单之后,最近一段时间,多地发布相关实施方案,为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按下“加速键”。
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背景下,加快释放14亿多人的消费潜力成为一项重大任务。在比较长的时期内,我国刺激消费、扩大内需更多是从宏观层面入手,通过经济发展和相关的消费政策创新,实现居民消费水平的不断提升和消费结构的不断升级。2020年,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1210元,与2010年相比近乎翻番;2013年至2019年服务型消费占消费的比重从39.7%提升到45.9%,成为我国做强国内大市场的重要基础。
新阶段释放消费潜力,既需要继续在全国层面推进消费政策与制度创新,更需要细致的“工笔画”,在多点上实现重大突破。这应该是选择在上海、北京、广州、天津、重庆率先开展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的基本初衷。一方面,这几座城市有比较好的消费基础。例如,2020年北京、上海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分别为1.37万亿元和1.59万亿元。另一方面,这些城市都是服务型消费特点突出的城市,消费结构升级快。与其他城市相比,这些城市服务消费供给足、业态多、质量高,在全国消费升级的格局中走在了前列。
加快推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背景下,具有特殊的意义。这不仅是为纳入试点的几座城市提供新的发展动能,更是进一步构建强大国内市场的重大举措。由此看来,国际消费中心城市这篇文章要做大,不能做小;要做实,不能做虚。从发展趋势看,至少可以做三篇大文章。
在服务型消费上做一篇大文章。我国释放消费潜力,在物质型消费上还有空间,但增长空间有限,最大的空间在服务型消费。预计在未来5年至10年,服务消费占比或将达到55%至60%。国际消费中心城市要立足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上的先行优势,着眼于服务型消费释放的趋势,做好服务型消费这篇大文章。国际消费中心往往都是商业、旅游、文化、体育、会展等多行业协同发展的有机整体,需要以服务型消费为载体,推动物质消费、精神消费、知识消费、文化消费联动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