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商情报网讯:近日,国家统计局印发通知,在《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2015)》的基础上修订并印发《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2018)。修订后,共有9个大类、27个中类的65个小类列入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之中。
本分类中的旅游是指游客的活动,即游客的出行、住宿、餐饮、游览、购物、娱乐等活动;游客是指以游览观光、休闲娱乐、探亲访友、文化体育、健康医疗、短期教育(培训)、宗教朝拜,或因公务、商务等为目的,前往惯常环境以外,出行持续时间不足一年的出行者。
本分类分为旅游业和旅游相关产业两大部分。旅游业是指直接为游客提供出行、住宿、餐饮、游览、购物、娱乐等服务活动的;旅游相关产业是指为游客出行提供旅游辅助服务和旅游管理服务等活动的。
其中,旅游业包括7个大类,21个中类和46个小类;旅游相关产业包括2个大类,6个中类和19个小类。
与2015版相比,大类和中类数目未变,小类方面,将2015版中“旅行社服务(7271)”、“旅游管理服务(7272)”、“其他旅行社相关服务(7279)”3个小类进行合并,减少了2个小类,合并后的名称及对应的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为“旅行社及相关服务(7291)”。以下是详情:
为加快旅游业发展,科学界定旅游及相关产业的统计范围,依法开展旅游统计调查监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制定本分类。
本分类中的旅游是指游客的活动,即游客的出行、住宿、餐饮、游览、购物、娱乐等活动;游客是指以游览观光、休闲娱乐、探亲访友、文化体育、健康医疗、短期教育(培训)、宗教朝拜,或因公务、商务等为目的,前往惯常环境以外,出行持续时间不足一年的出行者。
本分类分为旅游业和旅游相关产业两大部分。旅游业是指直接为游客提供出行、住宿、餐饮、游览、购物、娱乐等服务活动的;旅游相关产业是指为游客出行提供旅游辅助服务和旅游管理服务等活动的。
(一)以国务院有关文件为指导。本分类以《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为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