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商登记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伟光汇通旅游发展”或“合资公司”);
过去 12 个月 ,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未与
为拓展公司业务领域, 公司拟与国开创新、 伟光汇通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光汇通”)、 陆学伟先生、杨君女士及云南汇通古镇文化旅游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云南汇通”) 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公司拟出资人民币 1, 996 万元, 与国开创新、 伟光汇通共同投资设立伟光汇通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合资公司拟定注册资本人民币 4 亿元,具体出资比例如下表: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伟光汇通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现金出资 1, 996 万元参与投资设立伟光汇通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依照《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但需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核同意方可实施。
国开创新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国开金融” )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国开金融持有公司股票 4,8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 国开创新为公司关联法人。
国开创新主要业务情况:国开创新成立于 2011 年 8 月, 由国家开发银行总行投资业务审议委员会批复同意设立, 是国开金融的全资子公司, 也是国开金融最重要的投资平台之一,国开创新主营业务为投资业务,主营夹层投资业务,兼顾其他创新型投资业务,并可长期提供投资和资产管理服务。
主营业务: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经济信息;技术推广;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 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 3、不得发放贷款; 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 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