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知道汽车保险,却很少有人知道“汽车保险标志是什么”,可是如果处理不好“汽车保险标志”可是会有烦哦!下面电动邦小编就为大家普及一下“
汽车保险起源于19世纪中后期。当时,随着汽车在欧洲一些国家的出现与发展,因交通事故而导致的意外伤害和财产损失随之增加。英国的“法律意外保险有限公司”最早开发汽车保险业务,1898年该公司率先推出了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并可附加汽车火险。到1901年,保险公司提供的汽车保险单,已初步具备了现代综合责任险的条件,保险责任也扩大到了汽车的失窃。
汽车保险在战争以后进入我国,到1988年,我国的汽车保险业务进入了高速发展的时期。
汽车保险标志,是确定机动车是否参加交强险的重要标志之一。上注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制”字样,保单呈褐色,主要文字采用了国际上先进的红色荧光防伪油墨,文字下横线由微缩文字组成,防伪性能较好。除为不同的经营公司预留出印刷公司标志的区域,保单规格、式样是全国统一。
机动车挡风玻璃上的机动车保险标志,是机动车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标志。作为投保依据,交警能够清楚保险是否投保,是否有效期。
1 、机动车所有人首次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险后,往后的每年续保一次,保险标志也是每年一换,底色年年不同。
2、机动车驾驶员须带上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单及交强险标志。上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交强险标志的,交通管理部门按照规定可以扣留机动车。
3、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保险标志,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的保险标志,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