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类诈骗手法简单,常在山区农村出现。”该局政治部工作人员说,“嫌疑人一般为2到3名,他们到受害人家中,谎称在县民政局工作,认识受害人儿子,可以为受害人办理低保或残疾证等,以此骗取受害人的信任。嫌疑人再以家中有病人急需用钱为由,向受害人骗取钱财。
“此类诈骗近年来很多。”该局民警说,“嫌疑人往往先给受害人打电话,称是受害人同学、亲戚或朋友等,以你不记得我了?我是你外甥某某等语言迷惑对方,然后瞅准时机以发生车祸、赌博、嫖娼等被公安机关罚款为由,要求受害人往指定的账户上汇款。”
2014年10月10日上午,在鲁山县赵村镇中汤村做生意的李某接到一男子电话,声称是其“外甥”程某,在市区赌博时被警察抓获,需缴纳3000元罚金。李某听后信以为真,因为就在两天前,“程某”还专门以换电话号码为由,打电话给李某,用的就是这个号码。得知“外甥”程某遇到麻烦,李某便依照对方提供的账号汇去3000元钱。随后,“程某”又以同样的理由骗取李某6000元。直到见到外甥本人,李某才知道自己上当了。
据该局民警介绍,2012年春,福建女子王某和贵州女子周某、韦某等人到鲁山县瀼河乡和磙子营乡,以嫁人为由,先后收取磙子营乡董庄村青年杨某现金3.5万元、瀼河乡老西村青年林某现金2.5万元以及瀼河乡邓寨村青年王某3万元。后三名女子分别跟随出钱者回男方家“过日子”,但男方做梦也没想到,一星期后,除王某被人看得紧无法脱身外,周某和韦某连夜逃跑。王某因急于脱身,承认了诈骗的事实。
据介绍,这类诈骗中,犯罪嫌疑人往往利用网络发布虚假投资信息,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以贵金属交易、大宗农产品交易、投资理财等名义,取得受害人信任后,骗取受害人钱财。
“此类案件,我县曾发生过两起。”该局民警说。2012年10月20日,鲁山居民刘某到该局刑侦大队报案:有人给他发信息,自称是重庆博金有限公司的员工。只要刘某成为他们的会员,他们就会为刘某免费提供股票信息,保证赚钱。刘某试了几次后,发现对方提供的信息果然灵验,于是刘某又给对方汇款16万元后,对方杳无音信。值得欣慰的是,在鲁山警方的努力下,该案很快告破,抓获嫌疑人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