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分类指导,推动各地各级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现将株洲市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摘要编发,供参考借鉴。
参加教育实践活动的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主要是指社会联系广泛,群众关系密切,承担着执法执纪、社会监管和公共服务职能的全市各级机关及其工作窗口,与群众生产生活联系密切的企事业单位及其营业网点,以及各级各类行政服务中心或站点。具体包括全市各级政法机关、经信、教育、民政、财政、人社、国土、环保、住建、交通、水务、农业、商务、文化、卫生、计生、旅游、物价、安监、城管、、食品药品监管等行业系统, 电力、自来水、燃气、公交、出租车、地方金融机构等企事业单位及其营业网点,以及市、县市区和乡镇、街道各类政务服务中心等。上述部门和单位、行业的各类党组织以及全体员为参加对象,其中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是重点。
解决“”突出问题。重点解决服务意识不强,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重审批轻监管,重管理轻服务的问题;审批层次多、程序杂、时间长,办事拖沓,对群众要办的事“能拖则拖、能缓则缓”的问题;窗口服务流于形式,一次性告知和“一站式”服务等规定执行不到位,造成基层群众反复跑、意见大的问题;对上级交办的任务搞“当面一套、背后一套”,明办暗不办,执行“中梗阻”的问题;不依法行政、执法不公,甚至粗暴执法、违反程序执法、超范围执法,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问题;滥用职权、索拿卡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
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重点解决群众在教育、就业、医疗、社保、住房等方面的基本需求问题;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执法司法、征地拆迁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困难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大龄下岗职工以及其他就业困难群众就业难、创业难等问题。
解决服务能力不强的问题。重点解决学风不浓,政策不熟,业务不精,工作思路不清的问题;工作责任心不强,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够的问题;抓工作不注意细节,不注重过程控制,不求高标准,只求过得去的问题;不坚持原则,不敢担当,怕得罪人,到岗不到。